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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周教师工作职责

2013年05月22日 20:20:28 来源:绵阳市阳光职业技术学校 访问量:510

         为加强对学生的教学管理、行为管理,树立良好的校风,经研究决定,我校管理教师实行轮流值周。

一、值周人员由教师担任,安排学生会干部协助,每周由一名教师和四名学生会干部(男、女各两名)组成。

二、工作职责:本着公平、公正、严肃校风的原则履行工作职责。

1、检查教学纪律:早自习、晚自习各班纪律状况。

2、检查清洁卫生:各班负责区域、教师、宿舍、楼道、厕所卫生。

3、检查学生就寝:每天熄灯后,检查学生就寝纪律(含:有无晚归及夜不归宿,宿舍内有无抽烟、喝酒、点蜡烛等违纪行为)。

4、若发现违纪和损坏公物等不良现象和不良行为,及时批评教育,并按情节轻重提交相应部门严肃处理。

5、学生中若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时,值周教师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,并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。

6、按时给教室送电和断电,既要保证正常教学用电,又要注意节约用电、用水。

7、带领值周学生随时督查寝室、教室的纪律、卫生等,预防可能发生的事故,并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。

三、值周教师的权利:

1、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权利。

2、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直接批评教育的权利。

3、提请学校对违纪学生给予行政处分的权利。

4、对当周的优秀班级、文明寝室的评定,由值周教师综合检查情况决定,其它人不得更改。

5、正常教学期间,学校管理老师因事外出,须向值周教师请假。

6、有权表扬当周内的好人好事。

四、要求:

1、值周人员应认真填写值周记录,准确记录每天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,以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。

2、值周学生应佩带标志工作。

3、周二、周四晚或随机时间,可由值周学生干部组织,向各班班长通报情况,督促各班工作的开展。

4、值周教师应全面负责“双休”日学校“安保”工作,并代行校办的职能,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。

5、值周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,如发生失职行为,将受到工作纪律处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绵阳市阳光职业技术学校

编辑:代林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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